2024年4月8日下午,新沂市第十中学特邀新沂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邹瑜、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彭瑾,为全体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彭瑾检察官通过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向同学们讲述有组织犯罪的危害,并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的意识。
邹瑜副主任以“预防校园欺凌,构建阳光校园”为题,用一个个具体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多种行为表现,深刻解读校园欺凌行为对不同角色造成的影响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同学们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牢记预防校园欺凌三不:“不做蛮横的校霸,不做沉默的羔羊,不做冲动的帮凶。”真正做到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争做团结友善、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为构建法治、平安、文明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殷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