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青春防线 共建平安校园
——新沂市第十中学举办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法治报告会
5月23日下午,新沂市第十中学举办“防范校园欺凌,共护安全成长”主题法治报告会,特邀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胡琳琳律师深入剖析校园欺凌危害,通过法律科普与案例解析,切实提升学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注入法治力量。
一、直击本质:揭开校园欺凌的“伪装面具”
“学生欺凌绝非普通打闹,而是蓄意伤害行为!”胡律师开篇明义,列举肢体暴力、言语侮辱、网络攻击等欺凌形式,并强调“起侮辱性绰号”、“孤立排挤”等隐性欺凌同样构成侵权。她结合相关发法律法规指出,欺凌行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施暴者将面临法律严惩,现场学生深受震撼。
二、溯源破题:多维剖析欺凌成因
胡律师从个体、家庭、学校、社会四维度解析欺凌诱因:学生身心不成熟,易冲动、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良交往;家庭中不当的教育方式、冷漠的家庭氛围;学校管理和教育的疏漏;以及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等。
三、以案为鉴:真实案例敲响生命警钟
大屏幕上一组组触目惊心的画面让全场屏息:某学生因长期被辱骂成绩骤降、性格孤僻;施暴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人生轨迹彻底偏离……胡律师结合案例强调:“欺凌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伴随一生,而施暴者也将付出惨痛代价。”
针对“忍一时风平浪静”等错误观念,胡律师严肃纠正:“任何形式的欺凌都不应被纵容,沉默与忍耐只会助长恶行。”她特别提醒旁观者角色:“冷眼旁观等于变相纵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请勇敢发声或寻求师长帮助。”
四、温情寄语:法治护航青春之路
报告会尾声,胡律师向学生发出倡议:“若遇欺凌,记住三要——要冷静应对、要及时求助、要保留证据;同时做到三不——不以暴制暴、不沉默隐忍、不做冷漠旁观者。”她寄语学生以法律为铠甲,既守护自己,也温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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